我十七歲那年,被最好的朋友當眾說成“普通同學”。
因為她新認識的朋友不喜歡我。
從那以後,我不再爭自己在誰心裏的位置。
認識程意第三年,她寫完第一部長篇。
無人簽約,也沒人願意看。
她趴在電腦前問我:
“如果以後真的出書,序言你來寫,好不好?”
“因為隻有你知道,我是怎麼熬過來的。”
我信了。
後來她一本本寫下去。
拒稿時是我陪她喝酒,住院時是我替她交稿,連她現在用的筆名,都是我取的。
她第一本新書上市那天,她卻沒有寄給我。
我是在朋友圈裏看見的。
照片裏,她挽著新朋友孟琳。
孟琳為她寫了序言,開頭第一句是:
“我陪程意走過了她最難的十年。”
那十年裏,她們隻認識了八個月。
我拿著買來的書去找程意。
她聽完,隻笑了一下。
“出版社喜歡孟琳的文字,你別把工作和友情混在一起。”
“你真想寫,也給我補一篇好了。”
“電子版可以放兩篇。”
我搖了搖頭,把書放回她桌上。
回家便回複了那封擱了半個月的外地工作邀請。
她把我們的十年友情送給了別人。
往後的日子,我也不用陪她再寫下一頁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