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鄉下吃了十八年苦後,我被豪門親生父母認回了家。
第一年,家裏破產,爸爸強撐著去工地搬磚,卻查出肝硬化到了失代償期。
我簽下第一份捐贈協議,捐出了自己的大半肝臟。
第三年,媽媽擺攤時暈倒,送去醫院,查出尿毒症。
我簽下第二份捐贈協議,捐出了自己的一顆腎。
第五年,哥哥在去便利店兼職賺錢的路上,被貨車撞飛,雙目失明,心臟瓣膜受損。
而我拿到了胃癌晚期的診斷報告,在哥哥哭訴自己變成廢人的時候,喝下了農藥,也簽下第三份捐贈協議。
捐掉我的角膜和心臟,用我一個人的命,換他們健康,換這個破碎的家庭獲得新生。
可我放下筆,在病床上奄奄一息的哥哥卻忽然站起來,拉響了禮炮。
“盛楠,當初你從鄉下被找回來,瑤瑤說怕你養成了壞習慣,才特地設置了這三次考驗。”
“你能為了我們捐獻三次,已經通過考驗了,跟我們回家,以後就都是好日子了!”
他們每個人臉上都帶著笑。
我卻笑不出來,因為我快死了。
我拆了自己想拚起一個完整的家,怎麼現在才告訴我,這隻是考驗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