爸媽發現我偷了家裏七千八百塊錢後,報警把我送進了派出所。
臨時詢問室裏,一個女人靠在牆邊,問我:
“小妹妹,你犯什麼事了?”
我攥著衣兜裏的錄取通知書,低聲說:
“偷了家裏的錢。”
“拿去幹嗎?”
我抬起頭,嗓子發幹:
“交學費。”
門外,我媽正拍著桌子喊:
“別看她考上北大就慣著她!小偷就是小偷!”
“今天我們必須追究到底,才能給她一個教訓!”
那個女人忽然笑了一聲。
“你這事兒,仇人來了都得捐二百再走。”
而我爸站在門口,一字一句開口:
“警官,最好給她留個記錄。省得她以後學了法律,回來反咬我們一口。”
“今天我們必須追究到底,才能給她一個教訓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