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爸媽發現我偷了家裏七千八百塊錢後,報警把我送進了派出所。
臨時詢問室裏,一個女人靠在牆邊,問我:
“小妹妹,你犯什麼事了?”
我攥著衣兜裏的錄取通知書,低聲說:
“偷了家裏的錢。”
“拿去幹嗎?”
我抬起頭,嗓子發幹:
“交學費。”
門外,我媽正拍著桌子喊:
“別看她考上北大就慣著她!小偷就是小偷!”
“今天我們必須追究到底,才能給她一個教訓!”
那個女人忽然笑了一聲。
“你這事兒,仇人來了都得捐二百再走。”
而我爸站在門口,一字一句開口:
“警官,最好給她留個記錄。省得她以後學了法律,回來反咬我們一口。”
“今天我們必須追究到底,才能給她一個教訓!”
1.
我坐在臨時詢問室最裏麵。
旁邊那個女人叫邵琳。
她說自己是因為替女兒要撫養費,在前夫家門口潑了一桶油漆,被鄰居報警抓了。
聽完我的話,她盯著我看了半天,問:
“你真考上北大了?”
我從衣兜裏掏出那張打印出來的錄取證明。
紙被我捏得起了毛邊,右下角還有汗漬。
邵琳接過去,隻看了一眼,眉頭就擰緊了。
“法學院?”
我點頭。
“縣一中文科第一?”
我又點頭。
她把紙還給我,靠回牆上,罵了一句臟話。
門外,我媽郭梅珍的聲音越來越尖。
“她都撬我們的衣櫃偷錢了!”
“今天你們不處理她,以後她去北京還會偷,到時候犯下更大的錯怎麼辦?我們這也是為了她好!”
宋警官坐在外麵做記錄,語氣很穩:
“郭女士,你先把金額說清楚。”
我爸許振河立刻接話:
“三萬七千八,還有一條金項鏈。”
我猛地抬頭。
“我沒有!”
門被推開,宋警官看了我一眼,又看向我爸。
“你確定是三萬七千八?”
我爸臉不紅心不跳:
“確定。我們做生意的,家裏多放點現金很正常。”
我媽也跟著點頭:
“還有項鏈,我結婚時買的,少說也值一萬多。”
我死死攥住拳頭。
“我隻拿了七千八。”
“還留了欠條。”
宋警官皺眉。
“欠條?”
我媽冷笑:
“她寫張紙就不叫偷了?那全天下小偷都寫借條好了。”
我爸站在桌邊,手指敲了敲桌麵。
“警官,我們要求嚴辦。”
“她十八歲了,不是小孩子。”
“該承擔就承擔。”
宋警官沒有立刻說話,隻讓輔警去調小區電梯和樓道監控,又讓人聯係我家附近的開鎖店。
我爸臉色變了一下,但很快恢複正常。
我媽還在說:
“我們家不缺這個錢,但不能讓她養成偷錢的習慣。”
我坐在裏麵,聽著她那句“不缺錢”,胸口像被人塞了一團濕棉花。
邵琳偏過頭,聲音壓得很低:
“你爸媽真不是東西。”
我看著門外那兩張熟悉的臉。
那一刻,我終於明白。
他們要的,是把我釘死在這個縣城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