養妹衝撞了長公主的儀仗,當夜爹娘讓我去衙門認了罪。
還沒來得及喊冤,刑枷就砸上了脖子。
撐著枷板不肯跪,娘在堂下使勁壓我的肩。
“你妹妹身子弱,這板子她扛不住,你替她受了。”
望向爹,他鐵青著臉低聲道。
“上頭已經打點好了,至多關三日便放,不會虧待你。”
大哥在一旁催我。
“認了就完事,拖下去連累全家。”
未婚夫遞進來一件厚氅。
“牢裏冷,忍幾天我就來接你出去。”
可三天過去,沒有人來。
牢頭晃著鑰匙說:
“將軍府傳話,長公主餘怒未消,再關一陣,也好磨一磨這大小姐的性子。”
“將軍夫人說了,隻要她在認罪書上按手印,立刻放人。”
等到第七天,傷口已經潰爛見骨。
傳進來的消息卻是,養妹穿著我的嫁衣,上了未婚夫的花轎。
而那份罪狀不知被誰改了一筆,“衝撞儀仗”變成了“意圖行刺”。
——斬刑,即刻處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