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今年五十五,喪偶八年,一個人把兒子拉扯大,終於熬到退休。
我名下有一套老房,是我當年一分一厘攢錢買下來的,房本上寫的是我的名字。
可我弟弟一家,盯這套房,盯了整整二十年。
"姐,你一個女兒家,房子早晚是張家的。把房過戶給你侄子,給他當婚房,你老了我們去伺候你。"
這話,我聽了二十年。
從我被父母逼著輟學打工,供他讀書;到我丈夫病重,他連一分錢都拿不出;再到我獨自養大兒子,他從沒管過我死活。
如今他兒子要結婚,倒想起我來了。
我笑著應他:"好啊。"
當天,我鎖了房本,去公證處立了遺囑,給兒子打了個電話。
三天後,弟弟一家上門,我沒開門。
他隔著門咆哮:"陳蘭,你會後悔的!"
我沒有後悔。
我隻是沒想到,他們敢做到那一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