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兒結婚那天,我淩晨四點就起了床。
婚車遲到,我打了十幾個電話。
婆家親戚嫌房間冷,我一層層找經理協調。
從早到晚,我忙得連一口熱水都沒顧上喝。
直到婚宴快開始,我才準備坐下。
可主桌上卻沒有我的位置。
工作人員翻了半天名單,最後把我領到廚房旁邊的備用桌,還遞給我一份冷掉的盒飯。
女兒踩著高跟鞋過來。
我指著主桌問她:
“小諾,媽的位置呢?”
她臉色一沉,壓低聲音埋怨我:
“我婆婆家來的都是有身份的人,你一個擺過地攤的,坐主桌不是給我丟臉嗎?”
“這點你真不如我婆婆,人家以前是主任,往台上一站多有氣質。”
原來她婆婆送的一隻空心金鐲子,就算給足了她體麵。
而我賣掉經營二十多年的鋪子,替她出了婚宴、婚車和八十八萬陪嫁,卻連女兒婚禮的主桌都不配坐。
見我不說話,女兒往我手裏塞了兩百塊錢。
“媽,你今天辛苦了。”
“這錢你拿著,回去打車,別坐公交讓婆家親戚看見。”
我低頭看著那兩張紅票子,突然笑了。
既然她嫌我這個擺地攤的媽上不了台,那我也不給她撐場麵了。
我收回了存著八十八萬的銀行卡和商鋪鑰匙。
她不是說婆婆有身份、有氣質嗎?
以後買房還貸、養孩子的福,也讓她婆婆去享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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