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家親生女兒被找回來的第三天,母親把我的身份證和戶口本放在桌上。
“清棠吃了二十年苦,你占了她二十年的人生。”
“名字、房間、公司職位,還有和顧家的婚約,都該還給她。”
我低頭看著自己的手。
為了給父親做肝臟移植,我的右腹留著一道二十三厘米的疤。
為了保住哥哥,我曾在大火裏燒壞半張臉。
可母親說,那都是我享受沈家富貴應該付出的代價。
未婚夫顧承洲坐在她身邊,沒有替我說話。
他隻是把戒指推回來,溫聲勸我:
“清棠情緒不穩定,我們先解除婚約。”
“等她適應沈家的生活,我會重新向你求婚。”
顧承洲大概以為,我隻是暫時把婚約讓給沈清棠。
就像讓出臥室、職位和父母的寵愛一樣。
隻要我足夠懂事,足夠耐心,等沈清棠不再介意我的存在,他就會回來娶我。
可他不知道,我已經沒有時間等了。
三個小時前,醫生拿著檢查報告告訴我,移植後的並發症已經無法控製。
我的肝臟正在迅速衰竭。
最樂觀的情況,也隻剩三個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