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我記事起,父母就一直在國外忙生意,給我留下幾輩子花不完的錢。
所以我最大的愛好就是撿人回家養著。
五年前,我撿了三個哥哥回來,把家裏產業交給他們打理。
他們說,“昭昭是我們最重要的親人。”
兩年前,我給自己撿了個未婚夫,他叫陸沉。
他說,“我會用一輩子陪著昭昭。”
我砸錢把哥哥們捧成京圈太子爺,花錢找人脈幫陸沉開創公司,上市後價值百億。
我看著越養越厲害的幾人,心裏很有成就感。
可兩個月前,他們卻一起帶回一個女孩,沈妙。
他們把我的偏愛分給她,把我的房間分給她,把我的錢分給她。
我突然想明白。
有些白眼狼是養不熟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