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年的結婚紀念日當天。
我的丈夫還是被姐姐以公事為由叫走了。
姐姐是集團總裁,陸沉是坐鎮集團核心項目的技術大牛。
多年默契,他們彼此托底,互為退路。
昨晚客廳裏,二人正為項目爭執。
我縮在一旁,帶著幾分討好看向她:
“明天是我和陸沉的結婚紀念日,能不能把他留給我一日?”
我不求盛大晚宴,隻想和他重回求婚的海邊,看一場落日。
身為總裁的姐姐眉眼冷厲:“項目節點迫在眉睫,陸沉走不開,紀念日年年都能過!”
陸沉抿著唇勸我懂事,承諾忙完再來補償。
我沒有鬧。
第二天,我獨自去了海邊。
集團裏的好友打來電話,說他們在實驗室調試到深夜,姐姐熬得雙眼通紅暈倒,是陸沉抱著她送去了醫院。
潮聲陣陣,我緩緩彎了彎唇角:
“他們本就是共扛風雨的搭檔,本來就該站在同一側。”
陸沉尋來的時候,晚風微涼,他眼底焦灼,急著想要解釋。
我出聲打斷他:
“不用解釋了。落日終會沉海,我們這五年,到此為止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