畢業後我和三個閨蜜成立了婚禮策劃公司。
她們負責接單,策劃和公司運營。
我負責出錢、喝茶、曬太陽,隻拿分紅。
公司從勉強維持做到訂單爆滿,品牌估值一路上漲。
上個月,公司接下陸家千萬級的婚禮策劃。
周年慶上。
趙曼當著所有員工的麵宣布:
“從下個月開始,林湘不許再進辦公區。”
“她的股份,我們按原價收回,分紅立刻停止。”
我看著她遞來的協議,沒急著翻臉,隻問:
“為什麼這麼突然?”
趙曼笑得理所當然:
“公司是我們三個辛苦做起來的,不可能一直養著你。”
許甜接過話:
“你簽了字,至少還能拿回本金。”
周晴甚至走過來,拍了拍我的肩膀:
“我們也是為你好。你要是舍不得,就從助理做起,每個月給你三千塊。”
我沒有絲毫猶豫,拿筆簽字。
看到她們迫不及待收走協議,我笑了。
她們大概不知道,公司租用的寫字樓,產權人是我。
就連她們長期合作的十個酒店,也是我個人名下的產業。
公司可以不要。
但沒了我的樓和酒店,我倒要看看,她們還能拿什麼繼續做生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