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年謝懷瑾求了我三年,又將此生不納妾寫進婚書,才換得我應下這門親事。
成婚五年,我始終未孕,他也從未提過納妾,滿京城都羨慕我嫁得好。
直到我有孕那年,他奉旨外放三年,卻一別六載。
六年來,他每月寄回三封家書,字裏行間仍如新婚時繾綣。
這個月上旬寄來的信中還寫著:
【昨夜夢卿不願醒】
可歸京那日,他身邊卻多了一個女子。
那女子剛向我行禮,謝懷瑾便將她護在身後。
“她因我壞了名聲,如今已無處可去。”
“阿蘅,你也是女子,最清楚女子活在這世上有多難,定不會為難她。”
女兒緊緊牽著我的手,仰頭看了看我,又怯生生地望向她等了六年的父親。
我替她理好被風吹亂的鬢發,將她冰涼的小手攏進掌心。
“我會挑個合適的日子,替你們辦妥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