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陪丈夫擺了十年夜攤,終於熬到第三家店開業。
剪彩那天,他讓初戀站在身邊,把我安排進後廚。
“你不愛出風頭,替我盯著菜。”
沒多久,初戀拿著賬本進來,問我為什麼每個月都往自己卡裏轉五千,還陰陽怪氣的說就算是小作坊也不能暗自扣錢中飽私囊。
我解釋說是工資,丈夫翻了兩頁賬,當著滿屋員工訓我:
“自己家的店,你拿什麼工資?”
初戀勸他別生氣,說把錢退回來就好。
十年,買菜、洗碗、掌勺,孩子發燒我都背在身上炒菜。
他怕我下不來台,又壓低聲音補了一句:“她剛接手管賬,必須立威,你別鬧得太難看,等我回家給你買個包。”
我解下圍裙,放在他手邊。
“工資算清。”
“我不幹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