水鄉有條舊規矩。
男子一生隻能親手紮七盞求婚河燈。
第一盞敬天地,第二盞敬父母,第三盞敬祖宗,第四盞敬姻緣,第五盞敬歲月,第六盞敬白頭。
第七盞,隻能交到未來妻子手裏。
我為林知夏紮了七年燈。
第七年定親宴上,她卻當著兩家親友的麵,把那盞求婚燈遞給了剛回國的白月光。
“阿硯,這盞燈就當圓你一個遺憾。”
她回頭看我,語氣輕鬆得像在哄一條聽話的狗。
“既白,你最懂事了,不會因為一盞燈跟我鬧吧?”
我看著她腕上我母親剛戴上的傳家玉鐲,忽然笑了。
林知夏,你說得對。
不過是一盞燈。
也是我最後一次為你留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