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從小脾氣就很好。
初中時,同桌偷了我的競賽稿參賽。
她哭著求我別告訴老師,說媽媽住院,拿不到獎金就交不起醫藥費。
我遞給她一張紙巾。
“好。”
第二天,教務處收到了一份匿名郵件。
監控、原稿時間、聊天記錄,一樣不少。
她被取消成績,記了處分。
後來有人問我恨不恨她。
我搖頭。
惡意我會還。
人就沒必要記了。
長大後,周聿恒最喜歡我這一點。
他忘記約會,我從不發脾氣。
臨時失約,我還會提醒他別空腹喝酒。
他總摟著我跟朋友炫耀:
“知遙就是心軟,舍不得跟我計較。”
直到訂婚前一周。
我推開唐予棠家的門。
周聿恒赤著上身從浴室裏走出來,下意識把她擋在身後。
“知遙,別怪她。”
我看了他們一會兒,走過去替唐予棠拉好滑下來的衣領。
“沒關係。”
周聿恒明顯鬆了口氣。
他大概忘了。
我對不重要的人,一向最好說話。
我低頭翻開原本替唐予棠送來的婚約書。
“既然你不要商景珩。”
“那我嫁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