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日之前,陳嶼問我想要什麼。
我把購物車裏的相機拿給他看。
“以後出去玩,就不用總拿手機拍了。”
他看了一眼價格,說相機更新太快,不劃算。
我覺得也是,隨手把購物車刪了。
第二天,他新來的女同事發了朋友圈。
照片裏正是那台相機。
她說自己隨口提過一次,沒想到有人記在了心上。
陳嶼在下麵回複:“答應你的入職禮物。”
我盯著那行字看了很久。
七年裏,我想要一束花,他說花會謝。
想去一次海邊,他說來回折騰。
想拍一套情侶照,他說都老夫老妻了,沒必要。
原來不是我想要的東西不值得。
是我不值得他費心。
既如此,我想要的,我自己會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