顧衡讓我假扮他女友去他媽壽宴時,說好隻演一天。
可老太太心臟不好,一天變成了一個月,一個月拖成了一年。
他按月給我演出費,但慢慢地,多了些不在合同裏的東西。
他會記得我隨口說的"想吃糖炒栗子",大冬天排四十分鐘的隊買回來。
媽媽過世那天,他在靈堂哭到失聲。
我陪了他整夜,他紅著眼攥著我:"合同作廢,我們在一起吧。"
我把那筆演出費退了回去,正式跟他在一起。
他收下了,雙倍換成了彩禮,三倍換成了向我求婚的滿城煙花。
我哭得稀裏嘩啦,覺得這輩子就是他了。
直到我們婚禮那天,一個叫溫瑤的女孩來大鬧。
顧衡看她的眼神,是我從未見過的炙熱。
我才知道,當初他請我假扮女友,是因為溫瑤拒絕了他求婚,他要刺激她出現。
溫瑤哭著說後悔了,顧衡沒說什麼,隻把我們領證的日子延後。
他給了我筆錢,說操辦婚禮太累,讓我先好好休息。
原來患難與共的相守,終究抵不過白月光的回頭。
我沒說什麼,把錢收了。
既然得不到愛,那就在離開前拿足應得的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