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死後投生在地府,想投胎,得攢滿功德值。
夫君沈渡替閻王斷了三千樁冤案,功德圓滿。
閻王賞他一支判筆,每年能批一個投胎名額。
第一年,我拽著他袖子晃呀晃:
"沈渡,快寫我!想去人間嘗嘗糖葫蘆是什麼味兒!"
他笑了笑,轉身把名額落在了青梅頭上。
"芷芷在地府困了兩百年,你才來七年,不急。"
溫芷拿到批文,哭了整整一炷香。
我在旁邊替她高興。
可第二年,他寫了師妹。
第三年,寫了救命恩人的女兒。
第四年,第五年......
他總捧著我越來越淡的魂火,讓我再等等。
我的魂火已經隻剩指甲蓋大小了。
判官說,魂火熄滅,連輪回的資格都沒有,是真正的灰飛煙滅。
第八年,我跪在判筆前,聲音像碎紙片一樣輕:
"沈渡......我撐不過今冬了。"
他握著筆,滿臉歉疚:
“芷芷托夢給我說她的閨蜜陽壽已盡,讓我通融。”
"再等一等,就一年。"
我沒等。
站起來,拍了拍膝蓋上並不存在的灰。
微弱的魂火又晃了一下。
那一筆,我不要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