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自家民宿當了七年不要工資的店長。
今年國慶,爸媽帶姐姐一家去雲南,照舊讓我留下看店。
臨走前媽媽塞給我一盒桂花糕。
“你最愛吃這個。等下次,我們一家人一起去。”
我捧著糕點,又一次舍不得拒絕。
八歲那年,奶奶說我是從路邊撿來的。
我抱著媽媽哭,爸爸卻說:“養你不容易,你得知道感恩。”
此後十五年,姐姐想去哪兒都有人陪。
我放棄外地的大學,留下來替家裏對賬、接客、換床單。
我以為媽媽留給我的糕點,就是這個家愛我的證明。
直到我給民宿剪十周年宣傳片。
攝影機沒關的那段錄音裏,姐姐正笑我:
“她真信自己不是親生的?守店守了這麼多年。”
媽媽笑得比她還高興:
“不然呢?她要知道也是我生的,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