姐夫犧牲後,姐姐抱著遺像和孩子回了娘家。
從那天起,我做什麼都是錯的。
穿件新裙子是招搖,收到紡織廠考核是刺激她,就連未婚夫送來一罐麥乳精,也成了往她們母子的傷口上撒鹽。
母親撕了我的錄取通知,讓姐姐頂替我進紡織廠。
又讓我把房間騰出來,給姐姐和外甥住。
我不肯,母親便帶著姐姐和外甥去了墓園。
她當著所有人的麵跪在墓碑前,說自己沒本事照顧好英雄遺孀,隻能眼睜睜看著小女兒欺負姐姐。
第二天,所有人都在罵我沒良心。
我隻能交出工作,搬進漏雨的雜物間。
後來,外甥開始追著我的未婚夫叫爸爸。
姐姐也紅著眼說,孩子實在太需要一個完整的家。
母親勸我:
「你姐姐帶著孩子,除了衛東,還有誰肯要她?」
「你年輕,明年我給你找個更好的對象。」
我握緊軍綠色挎包裏的醫科大學錄取通知書。
「不用了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