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君謝硯病入膏肓那年,我聽聞南嶺有藥可救他。
我將三歲的女兒托付給母親,獨自進山,卻在歸途中遭遇山匪。
為保清白,我吞下假死藥,跳下山崖。
死訊傳回京城,謝硯吐血昏厥,父母一夜白頭,女兒抱著我的靈位哭到失聲。
幸而山下農戶救了我。
可藥性太烈,我昏睡三年才醒。
待我拖著殘軀回京,謝府已在籌備謝硯與國公府嫡女崔令儀的婚事。
國公府能請院判為謝硯續命,保住父親的官位,還能讓女兒獲封縣主。
所有人見到我都紅了眼,卻隻將我安置在側院,無人提及我的身份。
當夜,我聽見父親歎息:
“她落入山匪之手三年,清白怕是早沒了。”
母親急道:
“硯兒還等著救命,難道要全家陪她一起毀掉?”
謝硯沉默許久。
“三日後送她去莊子,對外隻說認錯了人。”
女兒怯怯地問:
“那崔姨還會做我母親嗎?”
“自然會。”
父親又道:
“她若真為家裏著想,就不該回來。”
母親低聲附和:
“當初若死透了,倒也幹淨。”
我站在門外,無聲地笑了。
他們不知道,假死藥早已毀了我的身體。
一旦斷藥,我便活不過三日。
我拚死回來,不過想在最後的日子裏陪陪他們。
沒想到,竟成了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