蜜月旅行剛結束,我還在客廳整理帶回來的特產。
老公陳浩突然遞給我一份剛簽好的購房合同,語氣理所當然:
“老婆,我把咱們結婚的那八十萬彩禮,拿去付首付了。”
“曉雯剛離婚沒地方住,她太可憐了,我得幫她有個家。”
“反正咱們都已經領證辦酒了,那筆錢放著也是放著,不如拿出來救急。”
“你平時那麼大度,肯定不會跟一個單親媽媽計較吧?”
我盯著水杯裏冒出的熱氣,隻覺得荒唐。
他口中那筆理所應當的錢,其實有四十萬是我自己掏腰包貼給他的。
就因為他當初哭窮,說不想在親戚麵前抬不起頭,我像個傻子一樣信了他的自尊心。
“好啊,我不計較。”
我笑了笑,直接越過他,撥通了房產中介的電話:
“把我名下現在這套婚房掛出去,要求全款,越快越好。”
“對了,順便把車庫裏那輛陪嫁的奔馳也聯係二手車行拖走。”
陳浩猛地站了起來:“你瘋了?房子賣了我住哪?車賣了我開什麼去上班?!”
我看著他:
“去曉雯那兒擠擠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