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君死在詔獄裏,罪名是通敵。
宮裏下了旨,天亮後罪臣所有家眷沒入教坊司。
婆母當晚就做了決定:“津南已經被人害死,顧家的女眷不能再被辱。”
三年前在草原上我就見過夫君一麵,回來就求阿爹送我去和親。
我喜歡了他三年,不能讓他就這麼死,還背著通敵的罪名。
我放出那隻養了三年的鷹隼。
信裏隻有寥寥幾個字:阿爹,替我們報仇。
藥效上來得很快,聽見門外兩個丫鬟說話。
一個壓著嗓子:“夫人真喝下去了,不會出人命吧?”
另一個嗤笑一聲:“瞎操心,那是假死藥睡三天就醒了。”
原來死是假的,毒酒也是假的。
可那封信是真的。
三天後,我會見到他們的大婚。
而顧津南也會見到我阿爹的十萬鐵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