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沈家抱錯的假千金。
十歲那年,真千金沈玥被找回來。
爸媽說,我偷了她十年人生,得慢慢還。
從此每年她生日,我穿傭人服,替爸媽懷裏的她切蛋糕。
直到十八歲生日宴前,我意外在長女鐲盒下翻出我的親子鑒定:親生。
媽媽眼圈紅了一瞬,隨即冷下臉:
“玥玥是你爸恩人的遺孤,怕她覺得愛少了,待不慣。”
“你是親生的,委屈點也跑不了。懂事,讓著姐姐。”
說完,她就下樓給沈玥點蠟燭。
原來正因我是親生的,他們才把愛全給了她,虧待我時,卻毫無愧疚。
心口一陣劇痛,我在旋轉樓梯上一腳踩空。
血漫開時,樓下正唱著生日歌,沒人回頭。
再睜眼,又是十八歲生日宴。
老天讓我重來,這回我要離開那個家,跟竹馬男友陸沉走。
每年隻有他翻牆送我蛋糕,雨夜陪我跪到天亮。
“沈家不要你,我要。等你十八,我帶你走。”
我拖著箱子找他,卻見沈玥坐在他腿上晃婚戒。
“阿沉,哄那傻子這麼多年,不累呀?”
“不哄住她,她知道自己是真千金,你怎麼嫁我?”
我拿命攥著的光,原來也隻照著她。
這一世,不為我亮的燈、不屬於我的家,我都不要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