姐姐意外失蹤後的第二年,她未婚夫娶了我。
他說,我與姐姐眉眼相似。
隻要我穿她的衣裳、用她的熏香,他便能在噩夢中睡得安穩一些。
我明知自己隻是姐姐的替身,還是答應了。
因為我也從小就愛慕他。
成親後,我陪了蕭衡四年。
他病時叫的是我的名字,醉後也會將我抱進懷裏。
我以為四年的朝夕相處,抵得過一個故人的影子。
直到姐姐被人從南疆救回。
她失去了四年記憶,隻記得自己仍是蕭衡的未婚妻。
太醫說,她心脈受損,神思脆弱,不能再受刺激。
蕭衡也不忍告訴她,自己已經娶了妹妹。
他們商議後,決定讓我假死。
王妃病逝,姐姐便能以正妃的名分入府。
而我,會被秘密送去京郊的一處別院。
父親歎氣:“你本就占了你姐姐的位置四年,如今歸還也是應該。”
母親握著我的手哭:“你姐姐吃了太多苦,受不得刺激。”
我問:
“那我呢?”
沒有人回答。
假死那日,我躺進棺木,蕭衡俯身替我整理發絲,輕聲說:
“等她病好,本王便接你回來。”
我看著他。
“若她一輩子都好不起來呢?”
他沉默了。
我終於明白,他們不是真心讓我等。
隻是沒人願意親口告訴我,我永遠不必再回來。
出殯那日,抬著我的棺木的送葬隊伍,從側門離開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