婆婆有句口頭禪。
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。
兒媳才是自家人。
所以每次家族聚餐婆婆都隻給我夾雞腿。
給小姑子夾青菜。
每次一起逛街婆婆都隻給我買新衣服。
給小姑子卻連雙襪子都舍不得買。
為了家庭和諧。
我也明裏暗裏補貼了小姑子不少。
直到那年,我和小姑子同時考取公務員。
公示期時。
婆婆卻故意砸了別家金店讓自己拘留十五天。
婆婆舉著自己的釋放通知,朝我笑的得意。
「小沈啊,你妹妹是嫁出去的女兒!我犯事跟她沒關係!」
「但你是我自家的兒媳婦,你的名額肯定保不住了吧!」
「正好,你這崗位就讓給你妹妹!」
「你就老老實實在家給我生出孫子為止!」
這一刻,我終於理解了婆婆那句口頭禪的含義。
但是,我和小姑子考上的明明是不同崗位啊!
而且法律規定上的直係親屬可從來沒有婆婆。
隻有親媽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