丈夫賀維鈞總說自己有作息強迫症。
每晚十點必須入睡,否則就會整夜失眠。
結婚三年,九點半停止交談,九點四十手機靜音,十點以後,連哭都不能吵醒他。
一個月後,父親病危。
九點五十分,我求他陪我去醫院。
他拉好窗簾。
“去了也幫不上忙,明早再說。”
那夜,我獨自守到父親咽氣。
頭七那天,還是一樣九點五十分,賀維鈞帶的實習生喬芮忽然打來電話。
她的母親突發腦溢血,正在醫院搶救。
已經睡下的賀維鈞卻拿起車鑰匙。
“我送你。”
“可你十點必須睡覺。”
“你是我帶的徒弟,我不幫你誰幫你。”
第二天早上,刷到喬芮母親轉危為安後的動態
配文是:
【謝謝你,為我破例到天亮。】
原來他不是不能熬夜。
隻是我的一夜,不值得。
當天,我摘下婚戒,留下離婚協議。
往後人生,我不再遵循他的規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