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家結束第九次輪回來到地府後,我爸把我的投胎名額給了狗。
“這次讓阿雪先投,它這輩子護主死得慘,你弟弟舍不得它。”
看著弟弟泛紅的眼角,我平靜地垂下了眼眸。
第一次投胎,我爸說救命恩人可憐,把我的名額讓了出去。
第二次,我媽說同事的女兒命苦,又拿我的名額填了人情。
第三次到第六次,我的名額讓了遠房親戚、弟弟的同學、甚至牌友的孫女。
直到這第九次,他們總有還不完的債、發不完的善心。
每一次輪回,他們都投胎到一起,繼續做相親相愛的一家人。
而我被留在忘川河畔,孤零零地等了他們九世。
我站在投胎台前,看著簿子上我的名字被反複劃掉又重寫,紙都快磨穿了。
判官合上簿子,麵無表情地看著我:
“沒有第十次機會了,你知道吧?”
我知道。
地府的規矩,人道改簽的名額最多九次。
再排,就隻能被打入畜生道。
可我爸不知道,還在身後喊:
“兒子你別急,下一次我們一定帶你一起。”
“不用了,爸。”
我轉身走向閻王殿。
既然這個家從來沒有我的位置,那我就不回去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