未婚夫南下賑災,救了一位神女。
她會看相識麵,認定未婚夫日後必登高位。
見了我,卻拿刀抵住喉嚨,以死相逼:“殿下,你不能娶她!”
再三追問,她才咬著唇道:“江小姐是賤命妾相,若做正妻,輕則大病纏身,重則家破人亡。”
滿堂賓客笑作一團,說她胡扯。
畢竟我六歲被欽天監批鳳命,及笄得皇後親召,是板上釘釘的未來皇妃。
未婚夫當場沉了臉,斥責她不懂規矩。
可接下來三天。
他書房走水,愛馬瘸腿,自己更是墜崖傷了腦袋。
他思來想去,求到我跟前:
“神女說的不無道理。不若我先娶了她,壓下你的命格,再迎你做貴妾?”
我看著他,忽然覺得可笑。
他似乎忘了,批命還有後半句。
鳳命天成,需配真龍,若配凡夫,反噬其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