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臨時用了賀沉舟的電腦處理文件。
剛打開,一封郵件彈了出來:
“賀先生,家族基金的受益人名單已按您的要求調整完畢。”
其中,賀家老宅歸他父母,集團股份歸他妹妹,三處房產留給他的外甥。
家族基金的唯一受益人,卻是他的前女友阮棲月。
我翻到最後,才在附加條款裏看見自己。
“至於配偶,可酌情支付其生活補償金,期限不超過三年。”
律師問過他:
“賀太太真的不設為終身受益人嗎?”
賀沉舟回複:
“不必,她一向節儉,花不了多少錢。”
可在他與阮棲月的往來郵件裏,他卻一再叮囑:
“以後缺錢就找我,別委屈自己。”
“無論發生什麼,都有我替你兜底。”
八年前,賀沉舟被趕出公司,是我拿出父親留下的全部遺產,陪他東山再起。
他負債千萬,我陪他挨家賠罪。
他父親中風,我在醫院守了四個月。
這些年,我舍不得買昂貴的衣服,連生病都習慣自己扛。
我以為他懂我的節儉,是因為心疼我陪他吃過的苦。
原來在他眼裏,我省慣了,所以不需要太多。
我忽然想起他一無所有時,曾抱著我說:
“知意,以後我擁有的一切,都有你的一半。”
如今他終於擁有了一切。
卻把最好的都留給了另一個女人。
我摘下婚戒,放在他的電腦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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