兒子周成那輛在車庫停了七年的報廢房車,今天終於挪了。
因為兒媳陳慧買了條純種金毛,要騰出車庫做恒溫狗窩。
可這輛潮濕發黴的車,是我住了七年的家。
我六十三歲,每晚踩著塑料凳爬進去,膝蓋腫了也不敢喊疼。
當年為了給他湊婚房首付,我賣掉老房,他發誓等孫子長大就接我上樓享福。
如今孫子上小學了,他卻遞來一張回鄉下的長途車票。
“媽,狗住外麵容易叫,你回鄉下住,省得鄰居投訴。”
上輩子我接了。
回鄉才發現祖屋早被他租給別人堆化肥,最後我凍死在街頭。
再睜眼,陳慧正拿著皮尺量尺寸。
我沒吵沒鬧,拿出手機撥通了兩個女兒的電話。
“閨女,媽想通了,你倆今天來給媽搬家。”
兒子見狀急了,將協議和筆摔在我麵前。
“走之前先把字簽了。”
“房產證上還有你一半份額。”
“趕緊自願放棄份額過戶給我,免得以後兩個姐姐來爭遺產。”
我冷笑,當著兒媳的麵,把協議撕了個粉碎。
“過戶?這套房子,到底誰該滾出去,還說不定呢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