撞見丈夫和妹妹在車裏那晚,我把妹妹的行李扔出了家門。
淩晨,有人在江邊撿到她的手機和一隻高跟鞋。打撈七天,沒找到人。
妹妹葬禮上,媽媽撲過來扯我的頭發:“是你逼死了她!”
隨即她捧來一塊牌位。
“沫沫活著沒名分,死了總得有個歸處。讓她和丘鳴配冥婚,牌位進你們家。”
我沒應聲,丈夫卻低著頭說:“羽青,就當我們欠她的。”
媽媽哭得站不穩:“她活著什麼都沒得到,死了你還要跟她爭?”
我心裏像吞了蒼蠅,可一條人命壓著,隻能點頭。
那塊刻著荒謬的“賀許氏”的牌位擺上臥室供桌,媽媽逼我每天上香,一上就是三年。
丈夫每月初一都去給她燒紙,一去就是一整夜。
今年初一下大雪,他把香燭落在玄關。我開車去送,跟到了城郊一棟別墅。
開門的竟是妹妹。
她抱著孩子,踮腳親他:“姐姐又去我牌位前裝可憐了?”
媽媽在屋裏喊:“快進來,湯要涼了。”
丈夫垂眼:“別這麼說,她天天給你上香。”
門關上了。我站在雪裏,想起那塊牌位。
原來我每天跪拜的,是我丈夫的第二個妻子。
回家後,我把香爐砸得粉碎。
冥婚的遊戲,我不玩了,這個所謂的家,我要徹底離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