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帝為製衡沈家兵權,將我賜給了已有心上人的太子蕭景珩。
大婚當夜,他替我摘下鳳冠,溫聲承諾:
“既然娶了你,孤便會護你一世。”
十年來,他給足了我偏愛與體麵。
我怕雷,他夜夜冒雨來陪;
我父兄獲罪,他跪了一夜替沈家求情;
就連青梅哭求側妃之位,他也不曾答應。
後來她負氣離京,他更遣散姬妾,隻與我做了一雙人。
我以為十年朝夕相伴,勝過了少年舊情。
直到他登基第三年,青梅帶著一個五歲男孩回宮。
我才知那是他的親生骨肉。
當晚,蕭景珩將廢後詔書和另一道賜婚聖旨放在我麵前。
“靖南王喪妻多年,你嫁過去,仍是王妃。”
我問他:
“既要廢我,又何必替我另擇夫婿?”
蕭景珩沉默片刻。
“你不能生育,離宮後總要有人照顧。”
“日後他若待你不好,朕會替你做主。”
一旁的太醫忽然跪地請罪。
我這才知道,自己喝了十年的調養藥,竟是避子湯。
原來十年獨寵,不是他愛我。
而是隻有讓我無子,他心上人的孩子才能穩坐東宮。
如今父兄也勸我退讓。
他們說,陛下苦等多年,我該成全。
我忍著眼淚笑了笑,提筆寫下自請廢後的折子。
既然他們已經替我選好了歸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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