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從小在西北軍營長大。
三歲背軍規,五歲跟著點卯。
所以我一直不理解京城貴女所謂的“宅鬥”。
有錯就罰,有事就說。
鬧什麼?
十六歲那年,皇後求我嫁進東宮。
“太子有三個寵妾,一個善妒,一個裝病,一個動不動絕食尋死。隻要你替本宮肅清東宮,將來你就是皇後。”
我眼睛一亮。
管三個人,換一個皇後。
還有這種好事?
新婚第一日,三位側妃來請安。
一個遲到,一個不跪。
最後那個更厲害,紅著眼撲進太子懷裏。
“姐姐若容不下妾身,妾身便從今日起絕食!”
太子心疼得皺眉。
“雲兒體弱,你何必逼她?”
我點點頭,轉身吩咐廚房:
“聽見了嗎?”
“雲側妃主動申請絕食。”
“撤她三日膳食。”
她的哭聲戛然而止。
我怕她沒聽清,又體貼補充:
“第四日還想絕,可以續。”
“軍中最尊重個人意願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