結婚三年,老公在他白月光回國那天,爽約了我們的結婚紀念日。
他在餐廳裏接了個電話,起身就走,連一句像樣的解釋都沒留。
他說,念念救過他的命。
他欠她的,得還。
三年裏我把一顆心捧到他麵前。
他沒要。
那天我在離婚協議上簽了字。
沒哭沒鬧,收拾東西搬走。
他以為我會像從前每一次那樣,紅著眼眶回頭求他。
我沒有。
後來他查清了三年前那場車禍的真相,紅著眼找到我,當著我的麵跪了下來。
可那時候我已經什麼都想起來了。
想起那天是誰把他從變形的駕駛座裏拖出來,想起他捧在心口三年的白月光,到底是個什麼東西。
有些債,不是一跪就能還清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