認親那天,我把撕假千金的台詞背了八百遍。
我在底層摸爬滾打二十四年,端過盤子跑過銷售,替幾十個被欠薪的姐妹要回過血汗錢。
占了我身份的人,我一個字都不打算放過。
可她站在玄關,攥著一把房間鑰匙,結結巴巴跟我說:「對、對不起,我這就把房間讓出來,我、我可以走的。」
我等她使絆子,等了三天,她沒使,還熬夜給我織圍巾,提醒我東西收好、夜裏別著涼。
我又看著名媛把她的畫稿署上自己的名,看著她未婚夫當著一屋子人悔婚,她紅著眼,還替人家找理由。
好家夥,撕她我下不去手。
那我就替她,把欠她的、欠我的,一筆一筆連本帶利討回來。
後來那場商會大典上,搶她稿子的當眾社死,悔她婚的跪在地上求饒,想吞掉霍家的,把自己的窟窿擺上了台麵。
我那軟得像棉花糖的妹妹,站在幾千人麵前,把證據舉過了頭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