丈夫去世後,我用了整整四年,將瀕臨破產的公司重新送進行業前三。
慶功宴上,所有股東舉杯祝我成為商界新的女王。
可我連酒都沒喝完,便帶著房產證和兩千萬支票趕回故鄉。
因為在我心裏,我從來不是什麼鐵腕女總裁。
我隻是養父從垃圾堆裏撿回來的女兒。
這些年公司動蕩,我始終沒敢回來。
如今一切塵埃落定,我終於可以接養父和弟弟進城享福了。
可車剛開到村口,我就看見一個渾身是血的男人被麻繩拴在拖拉機後麵。
他的鞋早已磨爛,雙腳拖過碎石路,留下兩道刺眼的血痕。
那是我從小護著長大的弟弟。
不遠處,頭發花白的養父跪在祠堂前的碎玻璃上,一遍遍朝圍觀的村民磕頭。
“別打我兒子,欠你們的錢,我就是賣血也會還。”
每磕一下,他膝下的血就多一分。
祠堂中央還掛著一條猩紅的橫幅:【欠債不還,養女潛逃,父債子償!】
我瘋了一樣衝過去,剪斷弟弟身上的繩子。
“誰敢動他們!”
聽見我的聲音,養父僵在原地。
他緩緩抬起頭。
我以為他會像小時候那樣叫我一聲閨女。
可下一秒,他踉蹌著衝過來,一巴掌將我扇倒在地。
“你為什麼還敢回來?我們替你還得還不夠嗎!”
弟弟也像見了鬼一樣,拖著血淋淋的雙腿拚命後退。
“姐,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