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所年會上,所有人都在誇葉清塵。
“二十六歲的金牌律師,蕭律真是慧眼識人。”
蕭明月端著酒杯笑,葉清塵在台上發表獲獎感言。
沒人知道他念的那些辯護詞,每一個字都是我熬夜寫的。
我端著咖啡壺站在角落,有人拍拍我的肩:
“姐夫,八號桌的美式沒了,麻煩續一下。”
我笑了笑,轉身去續咖啡。
和蕭明月結婚第五年,我從聯合創始人變成了後勤大哥。
不是沒爭取過,而是每次提出都會被拒絕。
她的理由永遠體麵:
“咱倆是夫妻,你得帶頭避嫌。”
可給葉清塵鋪路的時候,她從沒避過嫌。
直到那天葉清塵輸掉案子,敗訴方持刀衝進律所,劫持了所有人。
警察談判爭取到釋放一名突發重症患者的名額。
蕭明月立刻指著葉清塵說:
“先放他!他有幽閉恐懼症,快撐不住了!”
“作為領導,我必須優先保護員工,不能徇私。”
我捂著絞痛的胃扯住她的衣角:“蕭明月,我在吐血。”
她低頭看了我一眼,語氣很平靜:
“抱歉,我們要避嫌,不能因為你是我丈夫就讓你優先。”
看著葉清塵走出門的那一刻,
我終於明白,所謂的避嫌,不過是她偏心的借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