爸媽離婚後,媽媽受刺激得了健忘症。
她經常忘記給我做飯,13歲的我隻有32公斤。
好在上初中後,我開始吃食堂。
可我飯卡的餘額總是個位數,因為媽媽會忘記給我往卡裏充錢。
病情最嚴重那年,她甚至忘記了我的存在。
她扔掉了我的行李,說她隻有陽陽一個女兒。
陽陽,是跟著爸爸去了國外的姐姐。
我哭著撥通了姐姐的電話。
三天後,我在門外聽見了媽媽和姐姐的對話。
“陽陽,媽媽把錢都給你攢著呢,給你以後做嫁妝!”
姐姐淚如雨下:“那你當初怎麼不讓我跟著你!”
“傻孩子......隻有跟著你爸爸,你才會有衣食無憂的未來啊。”
我站在門外,喉嚨裏湧出一股甜腥。
原來媽媽的健忘症,從來隻對我發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