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公病逝,我獨自去墓園選位置。
工作人員查完電腦,表情古怪:
“韓先生三年前在我們這兒買過一處雙穴合葬墓,要不你們直接用那個?”
我說不可能,我公公他沒有買過墓地。
“不是您公公,是您丈夫。”
她把屏幕轉過來。
購買人:韓立冬。
碑文預登記:夫,韓立冬。妻,白杏。
白杏是他的幹妹妹。
回去問他,他正在給白杏剝榴蓮:
結婚七年,我已經七年沒吃過榴蓮了,因為韓立冬說他不喜歡榴蓮味。
“投資墓,寫她名能拿內部價,你計較這個幹什麼。”
“現在不派上用場了嗎,把咱爸先遷進去。”
白杏笑著接話:
“那哥,爹住了咱的墓,你是不是還得買一個墓。”
韓立冬把榴蓮塞到白杏的嘴裏說:
“那必須的啊,咱媽的墓在老家有名額。”
“以後咱倆一個墓,你嫂子將就一下和咱爸一個墓。”
我忽然就明白了。
這活人的家我是擠不進去了。
死人的墓,我賞她了。
這個家,我也不要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