爸爸的工資永遠分成兩份。
一半留給我和我媽,一半送給他救命恩人的遺孀張蘭。
隻因當年工廠失火,劉叔拚死把他推出火海。
爸爸便發誓,要替劉叔照顧她們母女一輩子。
媽媽為此鬧了十五年。
村裏人都笑她,占著廠長夫人的名分,卻過得連寡婦都不如。
直到中秋那天,媽媽做了一桌子團圓飯。
張蘭卻打來電話,哭著說債主堵在門外,急要二十萬。
爸爸二話沒說,轉走了媽媽為我攢下的全部嫁妝。
“沒有大強,我早死了。做人不能忘恩負義。”
媽媽氣得突發心梗。
可她沒哭沒鬧,隻抱著我說。
“星星,媽媽要去陪外婆了。”
從小,我就能看見每個人頭頂的生命線。
而媽媽的線,正在寸寸斷裂。
我哭著給爸爸打了十幾通電話,求他回來陪媽媽吃頓飯。
他卻正陪張蘭母女賞月,不耐斥責。
“飯什麼時候不能吃?”
“大過節的,又裝病。”
他不知道,他再也吃不上媽媽做的飯了。
最後一截生命線斷掉時,媽媽在我懷裏咽了氣。
我擦幹眼淚,給殯儀館打去電話。
從今往後,這個家再也沒有團圓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