顧明珠進門的第一天,便給我送來兩身粗布衣裳。
一身讓我灑掃庭院,一身讓我去染坊漿洗。
她說陸懷川顧念舊情,不忍將我趕走,願意在後院給我留一間屋子,但我這些年吃陸家的、穿陸家的,總不能繼續白白受養。
她還替我算得很清楚。
十六年的錦衣玉食,折銀十二萬兩。
若我肯安分做事,每月可以從債裏抵掉二兩。
陸懷川坐在她身邊,始終沒有看我,隻說顧家掌握著北地最大的布匹銷路,這樁婚事關係到整個陸氏綢莊的將來。
至於我這個原配,他準備對外宣稱病逝。
私下裏,他仍會養著我。
他說這已經是他能給我的最好歸宿。
可他大概忘了,陸家從前隻有一間快要倒閉的染坊,是我七歲改染方、十歲定工序、十三歲吞下江南三十六家織坊,才有了今日的陸氏綢莊。
我不喜歡在人前應酬,便把童養夫陸懷川推去做了總掌櫃。
最初幾年,他每談成一筆買賣,都會連夜回來問我下一步該怎麼走。
後來請柬隻寫他的名字,賬冊不再送進我的院子,連他自己也漸漸相信,是他憑一己之力撐起了陸家。
顧明珠見我不說話,隻當我接受了安排,命人將我的首飾全部收走抵債。
我看著她腕間那隻赤金纏絲鐲,忽然笑了。
那是三十六家織坊總東家的信物。
陸懷川戴了十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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