結婚五年,我沒上過一天班。
住的是三層獨棟別墅,手裏拿著丈夫給的不限額副卡,每個月還有五萬家用。
所有人都說我命好。
丈夫的青梅蘇婉晴直言不諱。
“既明在外麵辛苦掙錢,知微隻需要在家陪陪叔叔阿姨,這樣的日子還有什麼不滿意?”
我累得連話都不想說。
蘇婉晴卻以為我默認了,挽住周既明的手臂,半真半假地撒嬌:
“要是換成我,我肯定把這個家照顧得妥妥當當,才舍不得讓你操一點心。”
周既明看著她,眼底帶笑。
“你確實比她細心。”
在蘇婉晴好言相勸下,周既明終於決定跟我離婚,和她在一起。
蘇婉晴得意洋洋,來向我炫耀。
我卻差點大笑出聲。
她不知道,婆婆患有嚴重的早期癡呆,公公癱瘓,周既明要求我二十四小時照顧父母。
家裏遍布監控,每一筆錢都必須報賬,晚回十分鐘都會被審問。
所謂五萬元家用,是全家六口的生活費、醫藥費和護理費。
所謂被養著,隻是被困在別墅裏做五年免費護工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