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婚夜,陪著我的不是丈夫傅問津,而是一隻鸚鵡。
他說:
“你不是歌唱家嗎?教它說‘對不起’。學會了,你爸媽就不用坐牢了。”
我隻能站在籠邊,一遍遍對著鸚鵡開口:
“對不起,對不起,對不起......”
第一個小時,鸚鵡沒說話。
第五個小時,鸚鵡還是沒說話。
直到一夜過去,我嗓子磨出了血,那鸚鵡依舊沒說話。
天亮時,傅問津摟著程佳畫推門,嗤笑道:
“蠢貨,這鳥天生啞巴,我逗你玩呢!”
“不過看在你這麼賣力的份上,我可以緩兩天再起訴嶽父嶽母。”
我本想再說點什麼,但喉嚨已經發不出聲。
下午閨蜜來看我,紅著眼勸我離婚,說會請最好的律師幫我打官司。
我笑了笑,無聲地告訴她:“不用了。”
離婚冷靜期要三十天。
但我得了喉癌,腫瘤已經擴散了。
我再也說不了話,也活不到離婚那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