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出獄那天,父母和哥哥帶著害我坐了五年牢的假千金來接我。
母親看著瘦脫相的我,哽咽道:"棠棠,這些年過得好嗎?"
五年前,我剛收到警校錄取通知,假千金便開著我的車酒駕逃逸,撞成一死一傷。
警方上門前,她哭著跪下。
"我是抱錯的,現在交出我,別人隻會以為姐姐肇事,你們拿我替她頂罪。"
"姐姐還要上警校,不能背上靠家裏包庇的汙名啊。"
父親聽完,銷毀了行車記錄。
身為頂尖刑辯律師的哥哥,親自教他們統一口供、替她抹掉證據。
母親握著我的手:"你先認罪,你哥哥會替你辯護,最多判個緩刑。"
可開庭那天,哥哥隻走了個過場,一句減刑都沒替我爭取。
我被判五年,警校撤銷錄取,前途盡毀。
後來假千金再次涉嫌酒駕。
父親連夜找關係壓下消息。
母親跪到受害者家門口求撤訴。
哥哥親自出庭,調取全城監控,替她爭取到不起訴。
我才明白。
他們不是救不了女兒。
隻是從來不願意救我。
既然這樣,他們埋了五年的真相,我也不替他們守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