妹妹十歲生日,爸媽把祖傳的“三生鏡”送給了她。
鏡子能替主人改寫三次過去。
代價,是將她躲過的災禍,原封不動地轉到我身上。
爸媽卻說:“你命硬,替妹妹擋幾次怎麼了?”
第一次,妹妹在舞蹈比賽摔傷,我替她斷了腿。
第二次,她偷試卷被抓,我成了監控裏的小偷,被學校開除。
第三次,她被人販子盯上。
她用了最後一次機會。
於是被塞進麵包車的人,變成了我。
爸媽明明看見,卻沒救我。
“忍一忍,妹妹安全後,我們會報警救你。”
可他們轉身便帶妹妹搬了家。
我被轉賣三次,奄奄一息時被京圈四大掌權人撿了回去。
從此,我成了他們捧在手心的妹妹。
大哥聽說我怕黑,便讓名下所有莊園徹夜亮燈。
二哥查出拐賣我的人,當晚端掉整條犯罪鏈。
三哥聽到有人罵我是野種,直接讓對方全家滾出京圈。
四哥把家主令塞進我手裏。
“乖寶不喜歡誰,說一聲就行。”
十年後,家族舉辦聯姻宴,為四哥挑選未婚妻。
妹妹成了最熱門的人選。
爸媽得意地說:“我們妍妍天生好命,一定能嫁進去。”
我坐在四個哥哥中間,嬌滴滴開口:
“哥哥,我不喜歡她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