醫院裏收了個自殺未遂的精神病患者。
主治醫生男友千叮萬囑,“彭媛,你是老護士,這個病人由你們組來負責。”
“記住,千萬不要解開紮帶,每三小時注射一次鎮定劑。”
我依言傳達。
可實習護士好像聽不懂人話。
不是進去送溫暖,就是進去送關懷。
還特意將鎮定劑換成了普通營養劑。
我氣得渾身發抖。
正要給她辦休假,急診卻突然借調我去幫忙。
可沒想到就這短短十分鐘,實習護士就解開了患者的紮帶。
那人得了自由,拿著手術刀,亂砍亂殺。
在傷了三名無辜路人後,才被保安製服。
男友卻將一切責任推給了我。
換鎮定劑的人成了我,解開紮帶的人也變成了我。
我被全網痛罵,還麵臨著巨額賠償。
去找男友理論時,實習護士紅著眼道,
“我隻是覺得他可憐,病人難道就沒有人權了嗎?”
我一巴掌就扇在了她的臉上。
掙紮間,實習護士將手術刀捅進了我的肚子裏。
我捂住肚子,倒在血泊中。
可男友隻忙著安慰她,“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。”
“一會就對外聲稱她畏罪自殺,我來給你作證!”
我撐著一口氣,拔下手術刀,挨個插進這兩人的脖頸裏。
再睜眼,我回到了精神病人入院那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