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禮當天,沈妄沒有出現。
他把“代娶新娘”的資格放進兄弟群競拍。
陪我走紅毯五百,替他宣誓一千,代替接吻三千。
最後,一個喝得醉醺醺的伴郎花八千八,戴著沈妄的麵具噘著嘴要來強吻我。
台下笑聲不斷,甚至有人起哄:
“沈哥說了,加五十就能替他進洞房!”
我強忍著眼淚撥通他的電話,卻不小心按到了免提。
一個女人嬌媚的聲音響徹宴會廳。
“你把自己懷孕五個月的老婆送給兄弟玩,不怕她恨你?”
沈妄懶洋洋地笑了。
“跟了我十年,都玩爛了,我的兄弟肯碰她都是給她臉了。”
“你信不信就算我讓她今晚挨個陪,她也會樂嗬嗬同意。”
滿堂賓客哄然大笑。
我僵在原地,心如刀絞。
沒想到在一起十年,我居然淪落到要被他這樣羞辱。
或許曾經的我,在他眼裏確實非他不可。
但這一次,我絕不會再回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