隻因未婚夫和青梅的生日是同一天,
兩人突發奇想玩起了“互換禮物”遊戲。
第一年,青梅用一盒巧克力換走了未婚夫給我準備的結婚戒指。
我以為戒指被我弄丟,
淋雨找了一夜燒到意識迷糊。
第二年,青梅用一句“敢不敢”換走了和未婚夫領證一年的機會。
我紅著眼求他們別玩了。
未婚夫卻輕描淡寫說是遊戲。
然後轉身帶青梅去民政局領了證。
我成了人人喊打的小三。
第三年,他終於答應我結束遊戲,
說要給我一個正式求婚。
我穿著第一次見他的白裙趕到約會地點,
卻見青梅也在。
兩人中間坐著一個兩三歲的孩子。
“昭寧姐別誤會,這孩子是我和言序換的禮物。”
我僵在原地。
他們居然養了個孩子?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