退租交鑰匙時,房東愣了:“你每月給你老公三千二?這房子整租才兩千四。”
結婚三年,丈夫一直說月租六千四,堅持AA。
“夫妻也得算清,誰都別占便宜。”
房子是他找的,我從沒懷疑。
為了湊房租,我下班後還給人做賬。
直到媽媽住院那個月,我先轉了兩千四,求他剩下的八百緩幾天。
他連我媽的病都沒問,隻催我交錢。
“房東一天都不肯等。你媽住院,也不能讓我替你墊吧?”
那晚,我賣了媽媽送我的金手鐲。
如今才知道,房租全是我出的,每月還多給他八百。
我拿著房東的收款記錄攔住他。
他才承認,那八百每月都給了前女友梁茹。
“她沒工作,給點生活費怎麼了?”
我讓他打開聊天記錄,他不耐煩地把手機丟給我。
每次給梁茹